招商投资意向书
在现实社会中,意向书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合作意向书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协商性,一个是灵活性,到底应如何拟定意向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商投资意向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商投资意向书1合作方:___燃油厂(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条、第二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优势与经济实力,为发展区域乡镇经济,造福于国于民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经济共体,共创利润,特签定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燃油项目
2、项目地点:___乡
3、项目内容:该项目、三通一平、地面强化,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原料购进及其它建厂生产所需一切物质,材料等等。
4、项目立项预算资本:约需2—3亿元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该项目立项的专利技术各相关的一切手续和政府的一切相关文件,确保该项目能够正式立项,批准建设并顺利生产。
2、甲方在整个建设全程中和正式生产后主导该项目的所有管理工作。
3、乙方决定向该项目注入建设资本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_______ ……此处隐藏5325个字……费用由各方分别自行承担。
十五、未来投资优先权:投资者有权按其出资比例优先认购乙方发行的任何股权性质的证券(上市情况下以及公司用于内部激励的情况除外),认购的价格和条件应与乙方向其他潜在投资者发行该证券的价格和条件相同。
十六、正式投资协议:本意向书签署后,各方应就正式投资协议进行谈判,更加详细地规定本意向书中规定的事项。
十七、排他规定:在本意向书签署后30天内,乙方不得与任何其他投资者就融资业务进行单方面的会谈,或签订任何投资意向或协议。
十八、约束力:除估值、上市保证与回购、约束力、排他规定、保密、费用和管辖法律条款外,本意向书的相关交易条款以正式投资协议为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本意向书各方不创设任何权利和义务。
十九、保密:未经其他各方另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投资意向书和谈判的事项披露给其他附属公司、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之外的第三人,也不能将本投资意向书和谈判中披露的信息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布。披露或散布相关法律和条款的规定另有要求除外。除非已被公开或者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以及双方正式合作期间所获取的对方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与甲方上市有关的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候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如因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失导致第三方得知上述资料以及信息,则任何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十、管辖法律:本投资意向书管辖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