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
在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1人民法院:
兹委托下列人员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手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2人民法院:
兹委托下列人员在我方与______因______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2)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代理人__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 ……此处隐藏589个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授权委托的权限
1、个人授权委托的权限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二种代理方式。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款或履行款等。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7委托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现委托某某同志作为我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号(20xx)塔民二初字第9 号)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二〇一三年 一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