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诚信承诺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诚信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诚信承诺书1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缓交学(杂)费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本学期已经得到单位(个人)资助金元。
五、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
六、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七、以上任意一条若填写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不参加上学年(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2、不参加上学期(年)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3、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4、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此处隐藏5631个字……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